• 云合评估系统
  • 评估系统升级中...
  • 全面胜诉!房山世界名园逾期交房70余户业主获
  • 河北燕郊小区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主该如
  • 购买商铺起纠纷,究竟是谁违约
  • 退房不退电商费,业主如何维权
  • (商品房虚假宣传)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秘密”,你
  • 超过诉讼时效,买房人能否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

    【京云房屋拆迁律师】未经户主同意,签署的补偿协议能撤销吗?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4-05-31 08:42:21

    【摘要】田先生在安徽某城镇拥有合法房产一处,2021年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田先生的房屋所在地被纳入征收范围。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田先生尚未与征收部门协商一致。田先生的妻子为了能拿到征收补偿,便说服田先生的母亲刘大妈签署了补偿安置协议。但田先生才是户主,现在合同已经签字,田先生想问这份未经自己同意就签署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可以撤销吗?

    案情概览:

    田先生在安徽某城镇拥有合法房产一处,2021年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田先生的房屋所在地被纳入征收范围。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田先生尚未与征收部门协商一致。田先生的妻子为了能拿到征收补偿,便说服田先生的母亲刘大妈签署了补偿安置协议。但田先生才是户主,现在合同已经签字,田先生想问这份未经自己同意就签署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可以撤销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具有行政性和合同性,应当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被征收人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人,或者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户主的人。田先生才是房屋所有权人,也是行政协议的行政相对人,只有他本人或者经过他授权的代理人才能与政府部门签订有效的补偿协议。如果田先生没有授权他的母亲代为签署协议,那么刘大妈签字就不能代表田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这份由亲属代签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京云律所联系电话

    法律链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7